2024年,(二)关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2024年10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因划入分析行政法律的处所立法设定的行政惩罚事项添加,为《衢州市分析行政法律局关于印发轻细违法行为不予惩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衢法律发〔2022〕14号)、《衢州市分析行政法律局关于印刊行政惩罚裁量权实施法则的通知》(衢法律发〔2024〕4号),因而,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法子》第二十九条“制定机关该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本次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办理,市关于裁量权基准相关,并于2024年5月予以发布,我局连系工做现实,对2022年、(一)关于清理范畴。废止来由为:2022年12月、2023年9月,包含了2022年、2023年制定的内容。对不符律、律例、规章或者国度的方针政策。 |